联系人:王经理
手机:188-6231-6236
130-6376-2606
24小时在线QQ:726422838
地址: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9号1513室
依《专利法》之规定,专利行政机关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: (1)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; (2)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; (3)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,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代理机构办知识产权法理专利申 (4)实用新型或外观设汁是否违反法律、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,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 (5)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; (6)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; (7)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。 由以上可见,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既有格式审查,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实质性审查。 咨询热线: 24小时QQ在线咨询:726422838 值班经理:王经理 手机:188-6231-6236、130-6376-2606
专业、诚信、高效、共赢——大苏科技知识产权 |